近年来,随着我公司生产的“伟昌铝材”品牌知名度越来越高,社会上不法分子侵犯我商标权利的案件也越来越频繁,近日我公司又查获一起侵权案件。
丹江口市仁明铝材店是一铝材经销点。今年六月份,我公司员工市场走访时发现其销售的伟豪牌铝型材外包装使用了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侵犯了我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我公司造成了重大的影响。经过调查取证,我公司将该案起诉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事实面前,“伟豪”铝材生产厂家与我司联系,承认其侵权行为对我司造成的损害,我公司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在报纸上向我公司公开道歉,赔偿我公司损失、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009年7月4日,丹江口市仁明铝材店在《十堰晚报》刊登了道歉书并向我公司支付了赔偿款。
在此再次正告那些正在或者准备侵犯我公司权益的商家,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如果一意孤行,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上图为:侵权产品包装
我公司包装样板